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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t4REACH - 2008-1-25 13:36:00
Fit4REACH专家答疑五:

1. 问:我们是一家欧盟(德国)公司,在瑞士和中国有供货商。那么我们从瑞士供货商处进口货物,是否也要REACH注册呢?如果他们已注册,我们是不是就不用REACH注册了呢?

Fit4REACH专家解答: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
  • 您的瑞士供货商,因为所在地为瑞士,不属于欧盟企业,所以和您的中国供货商一样不能自己直接REACH注册(预注册),而必须通过指定“唯一代表”的方式来应对REACH法规。也就是说,需要注册,但必须有REACH“唯一代表”才有资格注册。
  • 如果您的瑞士或中国供货商已经通过指定REACH“唯一代表”的方式进行了REACH法规要求的注册,那么您就自动成为下游用户而没有注册义务。
  • 如果您的瑞士或中国供货商没有指定REACH“唯一代表“,那么您从其处进口货物就必须按照REACH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REACH注册的责任和义务。若该物质已被其他人REACH注册,那么您可以通过购买相应数据和注册档案的方式来直接获得已通过欧盟管理局审核批准的成功注册档案资料,从而以您的名义提交而简单和快速地完成REACH注册。



2. 问:除了REACH法规第8条中明确规定的前提条件和要求之外,注册者是否还有什么必须满足的条件呢?此外,是否在注册前可以先“提前报名“呢?如果可以的话,向哪里”提前报名“呢,企业又该怎么做呢?
Fit4REACH专家解答:
您所提到的REACH法规第8条作出的明确规定和要求,是针对非欧盟企业需要指定的REACH“唯一代表”的。也就是说,作为非欧盟企业的“唯一代表”,必须具备足够的交流能力、专业能力、专业理解能力和信息沟通能力,才能满足REACH法规中事物办理的基本要求。此外,对REACH注册者,要求具备基本的对所要求提供的数据和资料的理解能力,例如理解所要求的是什么数据以及获得该数据当前权威的实验方法等。当然,这些也可以通过有资格和能力的“唯一代表”或第三方咨询机构获得。
到目前为止,除对分阶段物质(REACH法规第23章)有预注册的可能性外,对注册没有“提前报名”的可能性或相关规定。但通过在您下载了IUCLID 5软件后,可以在其中以法人(可能的注册者)的身份登记,在此,法人可包括咨询机构、服务机构、注册者、企业代表等等。
3.
问:对于对欧盟出口量小于每年1吨的物质,是否仍然必须提供满足REACH法规要求的安全技术说明书(REACH-MSDS)呢?

Fit4REACH专家解答:
在欧盟REACH法规的第31条中有如下规定:
物质或配制品的供应者必须在交易该物质和配制品的同时提供满足REACH法规附件II要求的安全技术说明书(REACH-MSDS),情况包括:
1.
若该物质或配制品参照法规67/548/EWG 1999/45/EG的规定属于危险类

2.
或若该物质参照附件XIII具有(极强)持久性、(极强)生物蓄积性或毒性

3.
或若该物质满足参照法规第59章第1a点和b点规定的条件

在供应链中是否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REACH-MSDS)与供应量无关,决定性的是物质或配制品本身的性质和毒性等。
针对REACH法规要求的安全技术说明书(REACH-MSDS)可在附件II中找到具体要求。此前对安全技术说明书作出规定的法规91/155/EWG200761日起正式完全由REACH法规取代。

4.
问:不是被作为食品而使用,而是作为发动机燃料或润滑剂使用的菜籽油是否有REACH注册的义务呢?

Fit4REACH专家解答:
在REACH法规附件IV中列出了两类菜籽油。这两类根据法规第2章第7节的规定不论用途如何,都可赦免REACH注册。他们是
-
菜籽油:提取菜籽油及其经物理修饰的衍生物。其主要成分为芥酸,油酸和亚油酸(甘蓝型油菜,十字花科)的甘油酯(CAS-Nr. 8002-13-9, EINECS-Nr. 232-299-0)
-
脂肪酸,菜籽油,低聚芥酸(CAS-Nr. 93165-31-2, EINECS-Nr. 296-916-5)
此外起决定性因素的就是,该油是否经过了化学改性或修饰。若由其制成的“生物燃油”就绝对是经过了化学改性和修饰的,其中所含有的脂肪酸甲酯就必须REACH注册。同时,根据REACH法规的规定,作为发动机燃料使用是绝对不同于被赦免注册的作为食品使用的。同样,菜籽油润滑剂使用,也不同于被赦免注册的作为食品使用的。在这两种使用目的下,仅有当菜籽油是完全被提取出来的并只经过了物理修饰的情况下,才可能被赦免REACH注册和相关义务。否则,必须注册。

5.
问:胶带,非反光涂层以及箔片等,是应属于REACH法规中定义的配置品,还是物品呢?


Fit4REACH 专家解答:

在REACH法规帮助文件RIP 3.8中指出,胶带是一种含有预计可见的释放物质的物品,而不是配制品。对于胶带,需要弄清楚,是否确实没有释放的物质,且在使用并从被贴表面撕除的时候也不会有物质残存在被贴表面。若被使用并撕除口有危险性物质残留,那么欧盟管理局将根据REACH法规第17章第5点的规定将该物品认定为是含有可能释放的物质的产品,具有REACH注册和相关义务。
对于不可粘贴的箔片等,若已具备了一定的形状,且在对其进行分块切割时形状不会改变,则同样属于REACH法规中规定的物品。须符合对物品的相关REACH规定。

6.
问:若一种物质,其享受的REACH注册过渡期过了,就不再允许进入到欧盟市场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含有该物质的配制品是否还能出口到欧盟呢?若该配置品是在其中含有的该物质的过渡期到期之前生产的呢?


Fit4REACH专家解答:

根据欧盟REACH法规的相关规定,在某分阶段物质的注册过渡期期满,但仍未完成该物质的REACH 注册的情况下,该物质将不再被允许合法进入欧盟市场,包括含有该物质的配置品。在这种情况下,配置品的生产时间是否在过渡期期满前,毫不影响该配置品从过渡期期满的第二天起不允许合法进入欧盟市场的最终结果。应该看到,REACH法规对完成了预注册的分阶段物质给予了足够长的注册过渡期,这个过渡期时间应该足以用来完成物质的注册工作。

7.
问:我们使用氮气和二氧化碳混合物来作为填充气,以保护我们的产品不受氧化。根据欧盟法规的附件IV,对此用途的二氧化碳是没有REACH注册义务的。那么,是否对这种用途的氮气也没有REACH注册义务呢?


Fit4REACH专家解答:

没错根据REACH法规的附件V的规定您所问到的氮气同样免除REACH 注册义务。

8.
问:经过回转炉处理的gamma-Al2O3转化为alpha-Al2O3,化学成分没有改变,仅结晶状态发生了改变。那么,由此生成的alpha-Al2O3是否要REACH注册呢?

Fit4REACH专家解答:
分子的化学结构变化可直接影响物质的性质及毒性。所以,根据REACH法规帮助文件RIP 3.10中的规定,两种分子组成相同但分子结构不同的物质,不能称为是“同一物质”。因此,您在问题中提到的氧化铝的处理和转化过程同样属于如此。从而,生成的alpha Al2O3有REACH注册的义务,即使在gamma-Al2O3已经注册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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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ryxiong - 2008-2-28 14:52:00
我公司生产的涂料应该算是配置品吧,假设我们要出口欧盟,并且通过了注册等各项工作,然后再国内销售的时候,有国内客户也要销售使用了我们涂料的比如手机到欧盟,他们在注册时,是否我们只需要提供我们的注册资料给他们就好,但是因为我们的涂料直接销售欧盟时,可能危害性在于化学物质的刺激性,而用于手机后就是皮肤接触的危害性,会不会因为用途不同而要求新的注册呢?
换句话说,就是销售到欧盟的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液体涂料,使用者是涂装厂,另一种是已经成膜的固体漆膜,使用者是普通民众
Fit4REACH - 2008-2-29 12:05:00
物质的注册是和用途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您在注册的时候,其用途一定要明确。如果您的注册中未覆盖电子产品表层涂料这个用途时,视为对此用途没有注册,将可能导致您的下游产品不能出口欧盟。
sherryxiong - 2008-2-29 13:55:00
非常感谢您对我昨天诸多提问的细心回答,关于对物质用途的注册说明问题,如果我的供应商的某一产品并未注册使用于涂料,而我应用了,那么重新注册该用途的工作应该是我做还是供应商作呢,另外我一直在想,象这样的注册,保密问题如何解决,因为某些原料可能是我们第一个这样使用,如果注册了,也就是向行业类其它竞争对手告知其用途了不是吗?
Fit4REACH - 2008-2-29 14:36:00
在商业机密的保护方面,欧盟管理局也作了充分的考虑,您所提交的注册信息中的商业机密管理局是不会透露给第三方的。

对于未注册的用途由谁来注册,可以通过供应链内部的协调来解决,可以是您自己去注册,也可以由您的上游注册。注册人是谁,谁就有数据所有权,而在对欧贸易中也就有更多的主动权。
chemren - 2008-2-29 14:43:00
:)

对于做外贸的人相当有用。。。
sherryxiong - 2008-2-29 15:16:00


引用:
原帖由 Fit4REACH 于 2008-2-29 14:36:00 发表
在商业机密的保护方面,欧盟管理局也作了充分的考虑,您所提交的注册信息中的商业机密管理局是不会透露给第三方的。

对于未注册的用途由谁来注册,可以通过供应链内部的协调来解决,可以是您自己去注册,也可以由......

注册信息是不会透漏,可是当其他涂料厂商查询某物质是否用于涂料不就知道了吗
Fit4REACH - 2008-2-29 15:27:00
可以不用告知用于什么具体的产品。在对物质的使用进行描述时可以采用各种方式。
sherryxiong - 2008-2-29 15:34:00
:P 还要慢慢消化,不过先谢谢了:)
sherryxiong - 2008-3-3 14:40:00
请教楼主,如果我们公司目前不准备出口,可是一两年后,过了注册期后又需要出口了,怎么办,现在需要先进性预注册吗?
如果现在没注册,在注册期限过后进行出口的化学物质怎么办?还可以以购买其他公司的注册资料方式进行吗?如果是该物质是在第一个销售往欧盟的,或者虽然欧盟有销售,但是没有用于我公司用途的怎么办呢
Fit4REACH - 2008-3-3 15:38:00
在错过了预注册期限后第一次出口的分阶段物质可以有机会再预注册。详细的情况可以参考我们主页:http://www.fit4reach.cn/zj/zj_index.html ·专家答疑·中的第六个问题。

没有针对此用途的注册是不能进口的。所以重点在于判断注册的用途是否覆盖了贵公司的用途。如果没有注册,在注册期限之后又要出口。两种选择:1,自己注册完成后再出口(即走正常的注册程序)。2,通过已经注册此物质企业出口(覆盖贵公司用途)。

若没有谁为贵公司的用途注册,只能是自己注册了。
yanhong2008 - 2008-3-31 10:57:00
原来自己好多东西还不了解呢,慢慢学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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